失地农民的血泪控诉
各位父老乡亲、中华儿女们:
我们是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雷锋社区黄花塘、黄花村两组村民,由于地处319国道,交通便利。从90年代开始,我们居住地山、土、稻田历经多次征收,从1999年长沙高绕城高速修建以后,我两村民组人均山、土、田地均不足3分,我们均已成为广大的失地农民一族。由于我们的拆迁在2000年长沙60号令以前,所以我们均没有城建地安置,长期以来我们依靠仅有的少量田地种点小菜、在外打点零工,艰难的维持生活。2021年长沙市在103号令到来,我们以为看到了曙光,以为我们均能纳入城市医保体系。但政府接连的几次征收,均以我们没有??迁房屋为由,不将我们纳入城市医保体系,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也无力申辩。
但就在今天,我们万万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长沙市政府建设环城绿带生态圈,市政府文件为环线100米以内全部征收。但下级政府欺上瞒下,拟采用租用的方式侵占我们仅有的一点点赖以生存的土地,并在大多数村民不同意租用的情况下,分化各田地实际拥有者。更有个别干部在我们村民反映情况时大包大揽的说:这个项目租得也要租,租不得也要租。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只有通过现在的新闻快速传播,让上级领导早日知道事情的真相,让我们的生产生活步入正轨。
请看到这封申诉书的您广为传播,我相信我们的国家、社会还是有真理的,我们的诉求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谢谢各位
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
雷锋村黄花塘组、黄花村组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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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出租,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强迫出租进行流转是无效的。租与不租,要尊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维权最有利的证据,这类纠纷维权,首先要搞清楚侵权的主体是谁,然后以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向法院提起。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0410776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2021-12-24 1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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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488026498
希望政府“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解决。
2021-12-23 18: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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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490143230
希望政府部门 早点解决此事 ,以民生为重,按照省里下来的文件办事,不强租强占,让60岁的老人享受养老金待遇
2021-12-23 18: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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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490342753
希望政府部门早日解决此事,以民生为重,按省里下来的文件办事,不强租强占,让6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养老金待遇
2021-12-23 1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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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490852328
当下“农民”是很尴尬很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处于城乡结合部,那三分田地根本无法养活人的境地……如果连这三分地再被“租用”而没有最起码的保障,农民怎么生存?政府是招商引资带来了工作岗位?还是发展什么产业为群众带来了收益?!一个没有地,没有医保社保,没有足够技能可以养家糊口的“农民群体”,谈什么安居乐业!决策不是你一声令下肆意妄为,平衡资源共同发展社会才能稳定!!
2021-12-23 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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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55767900
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2021-12-24 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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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67978714
估计有些人都是摆没。
2021-12-24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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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2576666024